本科各年级:
根据学校2019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评定程序
1.评选范围:
本科2015级学生按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半额发放。其余年级的在籍在册全日制本科生按评选结果全额发放。
评选学生范围为2018年9月、2019年3月通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学生(附件1)。
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武装部学生的助学金在原学院、原专业进行评定。
2.评选条件及评定程序: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7〕33号)文件精神,按既定程序组织开展春季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二、评选要求
1.为达到国家奖助学金精准资助,未通过困难认定的同学,不予评选国家助学金。
2.评选推荐程序要规范。严格按照学生本人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index.aspx)申请、年级初评、学院评选、学院内公示等程序严格筛选后报学校审批。
3.确保推荐评审工作质量。本科2015级、2016级、2017级,凡发现2018年度,学生所选修的所有课程(含校任选课),补考后未通过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的,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
2018年有违纪处理的学生,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
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国家助学金系统申报说明
1、学生个人系统申请。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index.aspx)(详见附件2)
2、年级初审。各年级负责人确保一等比例不能高于30%,三等比例不能低于40%。
四、日程安排
3月21日至3月26日,学生系统申请:通过2018年9月和2019年3月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index.aspx)申请。
3月26日至3月27日,年级审核:各年级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审核系统申请学生是否在困难认定学生名单里,审核申请学生2018年度学业成绩是否符合条件,审核申请学生是否在2018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3月28日,年级初步评选:各年级根据分配方案,完成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初步调整。
3月29日,学院评审。
4月01日-4月03日,学院公示。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7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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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