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2018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评定程序
1.评选范围:
2018届毕业生按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半额发放。其余全日制在籍在册本科生按评选结果全额发放。评选学生范围为2017年11月通过学院贫困认定的学生。
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奖助学金和普通学生一样,在所在学院参与评定
2.评选条件及评定程序: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4]59号)进行评审。
二、评选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关心教育事业和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金额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年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17年11月困难认定学生范围进行评审,做到精准资助。
2.评选推荐程序要规范。严格按照学生本人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index.aspx)申请、年级初评、学院评选、学院内公示等程序严格筛选后报学校审批。
3.确保推荐评审工作质量。凡发现2017年上学期和2017年下学期,学生所选修的所有课程(含校任选课),补考后未通过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的,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2017年有违纪处理的学生,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国家助学金系统申报说明
1、学生个人系统申请。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index.aspx)(详见附件1)
2、年级初审。各年级负责人确保一等比例不能高于30%,三等比例不能低于40%。
四、日程安排
4月25日至4月27日,通过2017年11月困难认定的学生,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index.aspx)申请。
4月28日至4月29日,各年级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审核系统申请学生是否在2017年11月困难认定学生名单里,审核申请学生2017年度学业成绩是否符合条件,审核申请学生是否在2017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4月30日-5月01日,年级完成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初步调整
5月02日-5月04日,学院完成审核和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3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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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