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年级: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37号)、《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等文件和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在已通过202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中开展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比类别:1.校优秀毕业生;2.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见《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
(三)评选名额:校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名额为74人,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为29人,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校优秀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只能获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见《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第一条。
(二)推荐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推荐名额为13人,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额为8人,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名。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2023届毕业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经班导师(研究生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年级提名推荐,由学生本人登录中南大学学生事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xssw.csu.edu.cn/,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名、密码和登录信息门户相同)-优秀毕业生模块填报相关信息,申报省优秀毕业生的需同时勾选省优秀毕业生选项,同时请班长登录中南大学学生事务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2.学院评选。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提名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
3.材料准备,各毕业生年级按照《推荐评选注意事项》(附件2)认真填写《中南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EXCEL格式)、《中南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A4纸规格,只有一页)、《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7、EXCEL格式)、《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8)、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涂改损坏或折叠,所有电子材料于2月28日12:00前发送到222159@csu.edu.cn,纸质材料交到机电楼B2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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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