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行,目前,学校印章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等已基本完善。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6年3月 15 日起正式运行该系统。为确保系统安全高效畅通,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南大学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大办文字〔2014〕4号)、《< 中南大学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大办文字〔2015〕2号)以及《中南大学印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进一步牢固掌握印章使用权限分配、申请流程等知识,提升本单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员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用印申请的审核,严把质量关。各信息员要在当天及时将用印申请提交至相关领导,提交前要严格核查印章名称、数量、申请内容等。
三、对于分管校领导授权职能部门审核的事项,职能部门信息员在审核时要将授权委托书上传至附件,并在备注信息栏注明。
四、合同必须按规定交学校法律事务室进行法律审查(已提交系统的法律审查不再通过邮件重复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递职能部门审核。
五、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用印时,必须将所有相关资料以正文或附件形式一并提交,否则予以退回。如相关资料确实不方便网上提交,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以纸质文档流转。
六、二级学院和直附属单位直接向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呈递的用印申请,交由本单位办公室主任进行流转。
七、到学校办公室加盖校印时,经办人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方可办理。
八、大批量常规业务用印需主管校领导授权或已到期的各类授权委托书,请由二级单位提出申请(一式两份)呈递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分别留存学校办公室及本单位办公室,建议授权期限为一年。
九、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详细参看操作说明。操作说明中未提供解决方案的,请及时联系专业客服:QQ:18007312824;电话:18007312842,18142640129。投诉请联系:88879201,88879802。
附件:1.中南大学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大办文字〔2014〕4号)
2.《中南大学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大办文字〔2015〕2号)
3.中南大学印章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流程视频
4.学校印章各部门权限分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5.学校印章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及操作说明
6.授权委托书(表一、表二)
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注:附件请从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6D67F20B6A754A4E930960E237B768DF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