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教职工:
学校办公室于今年3月初启动《中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工作。3月15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听取、交换意见。4月初完成初稿,并书面征求了有关职能部门和直附属单位的意见,5月初形成修改稿。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后,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现将《中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面向校内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5月21日。过期不再接受。
二、反映意见要求:
1. 所有意见均以书面形式提出。
2. 意见应指明具体条款及其修改方案,并说明依据、理由(例如相关调查研究数据、文献资料、其他高校合同管理办法等)。提出意见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以单位(部门)名义提出意见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鼓励署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了解、沟通情况。
4.《中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或者部分内容不得在公网上传播。
三、意见报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qhjiang@csu.edu.cn,也可将纸质稿送校本部一办公楼308室。
联系人:蒋清华,88836178。
附件1:《中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中大行字〔2010〕10号)
学校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